2007年7月3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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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半个小时后拿到货款
柯城法院“立案调解”第一天就调解4案
饶亚琴

  本报讯  7月26日下午,在衢州柯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丽水市天宇食品酿造有限公司和被告市区北门农贸市场个体户曾某达成协议,由曾某支付给原告货款2500元,并当庭结清。这是该院推行“立案调解”制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完毕仅用了30分钟。
  “天宇”公司一直给曾某提供旺宇系列白酒,曾某在收货后偶有欠款。2005年7月25日,“天宇”公司要求结算货款,但无果。考虑曾某欠款已有两年之久,且今年7月25日是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天,“天宇”公司当天向柯城区法院起诉。
  7月26日下午3时,“天宇”公司法定代表人江波驱车来到柯城区法院,向该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立案庭庭长徐荣华在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后,当即打电话与被告曾某沟通,详细告知了调解和判决两种结案方式的风险、利弊,被告经过考虑,表示同意立案调解。立案庭立即开通“绿色通道”,指派法官对该案进行立案调解。经过30分钟的协商,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被告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
  据了解,该制度实施当天,柯城法院便成功调解了4起案件。